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、学位资格 审核工作的通知

责编: 林瑜 作者: 高霈 发布时间:2026-03-03 浏览量:10

 各二级学院:

根据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办法》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为做好学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(以下简称“资格审核”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审核对象

(一)2026届本科预计毕业生,即2021级建筑学专业学生和2022级四年制本科学生(含插班跟读的专升本学生);

(二)申请结业证换毕业证学生;

(三)申请补授学位学生。

二、审核内容

(一)毕业资格审核内容:学生是否具有正式学籍;思想品德及操行考核是否合格;是否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、选修课程的学习任务,且各门课程成绩均要达到合格,取得规定学分;是否达到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

(二)学位资格审核内容:学生是否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,并且达到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北艺教发〔2021〕25号)中的学位授予条件。

三、审核事项安排

四、上报材料及填写要求

各二级学院根据上述安排及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工作,填写附件1-附件3上报教务处,填写说明如下: 

(一)附件1

1.填写

1)“学院”、“专业”、“班级”、“学号”、“姓名”、“学籍注册”的填写务必与学信网信息一致。

2)必修课程学分、公选课程学分、创新创业实践及素质拓展学分、已获得总学分、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、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等栏目参考教务管理系统数据填写,其中毕业设计(论文)若大于等于60分,则“毕业设计(论文)”栏填“合格”,否则填“不合格”。“未完成应修学分”栏目如实填写。

3)“备注”栏:标明不合格课程的课程名称、学分,不合格课程的学分合计应与“未完成应修学分”一致;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,如“该生为退役大学生士兵,已免修大学体育(二)1学分”。

2.审核

1)毕业资格审核:若“学籍注册”为“通过”、“未完成应修学分”为0、“毕业设计(论文)”为“合格”、“思想品德考核”为“合格”并且“是否达到《国家体质健康标准》”为“是”,则该生毕业资格审核通过,在“二级学院毕业资格审核意见”为“毕业”,否则为“结业”。

2.学位资格审核:若“二级学院毕业资格审核意见”为“毕业”、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.0(非艺术类专业为1.8)并且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达到70分,则该生学位资格审核通过,在“二级学院学位资格审核意见”栏中填写“建议授予”,否则填写“暂不授予”。

3.填写“是否为应届毕业生”,若“否”,则应填写“审核非应届生时填写”栏目。其中,“往届毕业生当年毕结业结论”如实填写,若该生为往年结业生,经重修达到毕业条件,则在“是否符合结业证换毕业证条件”栏填写“是”,同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,则“是否符合补授学位条件”栏填写“是”;如该生为往年毕业生,经审核符合补授学位条件,则“是否符合结业证换毕业证条件”栏留空,“是否符合补授学位条件”栏填写“是”。

(二)附件2-附件4

根据附件1的结果如实填写附件2,并对本次资格审核情况作说明,格式参考附件3。附件4为学位授予报送信息,务必按填表要求填写。

(三)其他

1. 本表中“应届”与“往届”仅作区分当年6月份毕业学生与结业后重修、申请补授学位学生用,不作界定“应届生”“往届生”用。

2.填写本表时应注意表中的逻辑关系。各类课程实修学分之和为学生“已获得总学分”,资格审核为“毕业”的学生,“已获得总学分”必须大于等于各类课程的应修学分之和,且“未修完应修学分”为0。

3.本表中的毕业资格审核意见只有“毕业”与“结业”,因休学、退学、留级等不能如期毕结业的学生不填入本表。

4.对于申请结业证换毕业证的学生,学院应提前告知学生寄回结业证书,以免耽误毕业证书的发放。

五、其他

资格审核工作是毕业环节常态化工作,各二级学院作为责任主体,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工作队伍,主动作为,不等、不靠,仔细梳理、审核,对资格审核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、早解决,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,以确保后续工作平稳顺利进行

 

 

 

 

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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